是什麽樣的女人?把司馬光弄得這麽沒耐心,難道近20年後還要問他死刑的事?
事情是這樣的。這個案件發生在北宋時期鄧州的壹個縣城裏。13歲時,失去父母的小女孩阿雲被貪婪的叔叔許配給了壹個又老又醜的單身漢。阿雲當然不願意。年輕的她突然有了壹個大膽而幼稚的想法——妳殺了他就不用結婚了,對吧?
於是阿雲在他們結婚前夕的壹個漆黑的夜晚偷偷溜進老光棍的房間準備行刺,但人畢竟力氣不大,老光棍試圖反抗,只傷了手指。
此案上報縣裏,某縣縣令根據當時的法律,以謀殺丈夫罪判處阿雲死刑。但是宋朝的死刑制度和現在差不多。如果當地官員判他死刑,案件必須逐級上報。
最後,法院的最高司法機構大理寺和審判法庭進行了審查,他們批準地方官員執行死刑,於是在這壹級向上報告的過程中出現了蛀蟲。
鄧州知府的名字叫徐尊,是壹個很有人情味的官員。他認為:阿雲的婚約還在喪母期,按照宋朝的法律應該無效。既然無效,為什麽是謀殺丈夫罪?
況且阿雲刺殺失敗,老光棍只是傷了手指。他認為阿雲的罪不在於死。徐尊完成審議意見後,提交給大理寺和審判庭。
誰知大理寺和審判庭是壹夥老古董,鼓吹嚴格遵守法律,認為阿雲故意殺人,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影響惡劣,必須判死刑!壹場爭吵之後,這件事也引起了當時皇帝的老兒子宋神宗的註意。當時皇帝下詔:阿雲雖然被害但還是自首了,所以減刑!
按照我們平時看的電視劇,皇帝老兒發話了,案子應該到此為止。然而沒想到的是,皇帝的詔書引起了更大的爭議——到了刑部,根本不買皇帝的帳,以為自己有法可依,依法辦案,根本不接受任何反駁,包括皇帝!
刑罰堅持維持死刑原判。又吵了壹架,宋神宗煩了,就把案子交給當時的兩位交通網絡名人——司馬光和王安石裁決。
大家都知道(皇帝除外)這兩個人其實是很不和諧的政敵,壹個支持變法,壹個反對變法。這個案子自然成了他們兩個爭面子的砝碼。王安石覺得法律無非人情,司馬光則主張任何人都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皇帝也不例外。
後來審判法庭、樞密院(國防部)、中書省(國務院辦公廳)都加入了討論,為了這個事吵了壹天。壹起普通的殺人案,把大宋的法庭鬧得天翻地覆。
最後皇帝大怒,幹脆下詔,免除阿雲死刑,判其流放。不久,朝廷大赦天下,阿雲被釋放回家。我以為鄧州阿雲轟轟烈烈的案子該告壹段落了,阿雲也該安全了。
誰知宋神宗死後,司馬光被任命為宰相,她回來逮捕阿雲,並以謀殺丈夫的罪名將他斬首。那時候的阿雲已經是有家有孩子的女人了。可憐的阿雲,壹個弱女子,成了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17年,壹個普通的女人,觸動了從地方官員到朝廷官員,從皇帝到百姓的人心。案件的判決反復改變多方博弈,最後司馬光打臉皇帝要女人的命以悲劇收場,被稱為宋代第壹奇案。
經過歷史的風風雨雨,這個案子已經漸漸被人淡忘了。直到最近被上百場講座解讀,這個奇案才重新進入大眾視野。但主流觀點還是偏向於司馬光的法律精神。
這些觀點都太理性了。從感性的角度,我們來研究壹下宋代的網遊《逆水行舟》,對案件後續做壹個深刻的情感描述。司馬光的固執給這個家庭帶來了多大的傷害?
在《逆水行舟》中,玩家的主要視角在阿雲的兒子身上,他剛剛娶了媳婦,媳婦正在三倍還錢。壹群官兵來了,把阿雲帶走,很快就把她斬首了。
事後,兒子為了報仇離家出走練武,卻不知道司馬光已於同年去世。媳婦懷孕時被父母強行接回家,兒子壹直認為媳婦拋棄了他,間接導致孫女被拋棄...
阿雲的孫女葉後來來找親生父母,得知父母給她取名“報仇雪恨”,寄托了壹家人對冤屈的復仇願望。但此時,阿雲的兒媳早已難產身亡,兒子從女兒那裏得知真相後悲痛欲絕。
阿雲的兒子臨死前對天怒吼:“就算她那些年做錯了什麽,也已經付出了代價,壹輩子顛沛流離。17之後為什麽不讓她去?”!"
在故事的最後,孫女青雪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逝者不可追,但我還是希望人間滿雪,蒼天長存。”
殺手鐧司馬光,死後想從王安石那裏贏回面子。壹紙判決書造成了壹個家庭三代人的痛苦,太可恥了!
希望阿雲的悲劇不要在現代再次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