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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公司應收保費問題研究

財產保險公司應收保費問題研究

論文關鍵詞財產保險公司應收保費

摘要從目前部分保險公司的經營情況來看,由於公司內外諸多原因,近年來應收保費急劇增加,相當壹部分形成了無法收回的壞賬,嚴重影響了保險公司經濟效益的提高和資產結構的優化。因此,我們需要將應收保費壓縮到壹個合理的比例,以化解經營風險。

1.應收保費存在的原因

在會計上,應收保費是指保險合同已經生效,符合保費收取方確認條件,但尚未收到資金的保費。根據《金融企業會計制度》,保費收入應當在滿足下列條件時予以確認:①保險合同成立並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2)與保險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動;(3)與保險合同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根據上述條件確認保費收取方時,對於尚未收到的保費,應按當期應收金額確認應收保費。被保險人繳納的保費以後收到時,應收保費會減少。從表面上看,保險公司應收保費的存在是由於采用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造成的,但大量應收保費存在的真正原因主要來自以下幾個方面:

1.1申請人或被保險企業的原因。

由於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企業的原因,保險公司應收保費在會計賬簿上呆滯有兩種情況:

(1)投保人或被保險企業財務狀況惡化,無法按時繳納保費。目前財產保險公司的業務來源主要是企業,企業通常會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合同,分期繳納保費,進行財務安排。保險公司為了保源頭,鞏固地位,往往會先承擔保險責任,然後限期收費。壹旦客戶財務狀況惡化,資金周轉困難,就會形成逾期呆滯的應收保費。

(2)少數投保人或保險公司利用保險公司管理上的漏洞,以各種借口有意識地拖欠或不交保費。如果在保險期內發生風險,保費將與賠款壹起支付。如果沒有風險,那就壹直拖著。如果保險公司缺乏嚴格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催收手段,這些應收保費就會變成難以催收的逾期保費。

1.2保險公司自身原因

保險公司管理不到位是應收保費金額大的主要原因。它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業績考核指標不合理,過多關註保費規模。保險公司在業務發展過程中,對規模和收益的理解存在偏差,過於關註保費規模。在平時的核算中,他們對應收保費控制不嚴,考核時不排除因應收保費而增加的保費收入,或者只按照年末的控制指標進行考核。壹些樹枝?壹個好的開始?、?雙半?,粉飾壹時業績,搞短期行為,接受壹些可能收不到保費的保單,形成保費?泡泡?這些應收保費壹旦入賬,就會沈澱在會計賬簿上。

(2)忽視應收保費的源頭控制,缺乏客戶的信用評估。長期以來,保險公司沒有充分認識到展業和核保部門在控制呆滯應收保費中的重要作用,沒有對客戶信用進行評估,忽視了對應收保費來源的控制。應收保費壹旦形成,只能事後催收,效果往往很差。

(3)沒有有效的催收機制,催收效果不理想。在保險公司內部,往往是業務部門只關心展簽,不管保費收沒收到。財務部門收取應收保費似乎是天經地義的事。由於沒有明確應收保費責任,沒有有效的收繳機制,不利於調動員工收繳保費的積極性,收繳效果不理想。

2.應收保費對保險公司有不良影響。

2.1形成虛擬營業收入和賬面利潤,導致稅負增加。

保險公司由於種種原因,造成應收保費大量沈澱在會計賬簿上,虛增保費收入,虛增賬面利潤。對於這些呆滯的應收保費,在稅務機關同意保險公司可以核銷壞賬並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之前,提高了企業所得稅的稅基?應稅收入,導致稅負增加。同時,在核銷超過經營期的呆滯應收保費之前,很難抵扣已繳納的營業稅。

2.2權責不對等,公司經營風險加大。

應收保費的本質是保險公司沒有收到投保人應支付的保費,但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要承擔保險責任。在保險有效期內,被保險人發生賠款事故,主動給付保險金或者用保險事故賠償金沖抵保險金;如果保險期間沒有發生意外,保險公司沒有催收,被保險人可以因保險責任期已過而拒付保費。保險公司的權責不對等,存在很大的經營風險。

2.3容易形成壞賬,影響保險公司的資產質量。

據統計,部分保險公司基層分公司應收保費占總保費的2%-5%,有的高達10%,其中很大壹部分是因為違規支付高額手續費或退保。泡泡?事實上,壞賬是由保費造成的,正常的應收保費最終可能因投保人而變成無望的壞賬,從而嚴重影響公司的資產質量。

3.應對策略

3.1完善財產保險公司績效評價體系,重點是效率和現金流。

首先,財險公司各級機構領導要正確處理業務發展速度和效益的關系,不能盲目追求規模和市場份額。業績評價指標應以經營效率和現金流量為導向。其次,財險公司的績效評價體系應包含公司、部門、員工多個層面,指標之間要進行分解和協調,確保公司效益和現金流的理念在執行中不偏離。再次,在制定公司、部門、員工的個人績效考核指標時,相關指標要平衡,不能偏廢。比如對於會展工作者來說,保費收入和賠付率是壹對制衡,保費收入和現金流也是壹對制衡。這樣,保險人不僅要考慮保險標的的風險,還要考慮被保險人的財務風險。當然,不同部門、不同崗位的員工,其各項考核指標的權重也因工作性質的不同而不同。

3.2加強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教育,增強員工守法經營和依法理財的意識。

通過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的教育和學習,有利於規範員工的展業和理財行為,改變公司單純依靠交高額費用和返還保費來提高競爭力的做法,幫助公司專註於提升服務質量和創新產品,打造核心競爭力,贏得投保人,贏得市場。

3.3加強核保和核保管理,從源頭上控制呆滯應收保費流向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必須從承保和核保的源頭上遏制應收保費的增加和壞賬的形成,並根據不同險種的特點制定不同的應收保費信用政策。對家財險、意外險、機動車輛險等分散、個人繳費業務,不允許收取保費;對於企業財產險、建築工程險等保費較大的業務,客觀上確需分期支付的,允許應收保費,但要做好投保人信用評估,確定授信額度,建立投保人信用檔案。同時,為控制風險,應收保費授信額度的審批應實行權限管理。

3.4加強應收保費內部管理,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控制應收保費發生的關鍵是核保部門,但應收保費發生後,應收保費的管理貫穿於公司核保、經營管理、會計核算、信息技術等各個方面。保險公司應當建立應收保費賬齡分析和內部報告制度,相關部門應當建立明細賬並定期核對;應收保費相關責任人應定期與違約投保人進行核對,並獲取信用確認函。要求違約投保人定期確認?應收保費?金額是通過法律手段尋求債權保護的最低要求,可以防止保險公司展業人員或者?收藏?欠費人員與相關人員惡意串通參保的;要建立應收保費預警機制,收集違約投保人的相關信息,實時監控應收保費,即時關註投保人在財務狀況、法律訴訟等方面的異常情況。

參考

麗芙,李雷。論財產保險公司的應收保費管理[J].當代經濟(下). 2008,(10).

[2]侯·。論財產保險公司應收保費的管理[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 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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