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是規範統計活動的行為準則。它的頒布實施,開創了中國統計有法可依、統計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的新局面。經過20年的實踐和探索,統計法律法規日臻完善,宣傳教育層次越來越廣泛,全社會依法統計的意識逐步增強。但是,遲報、漏報、瞞報、拒報和篡改統計數據的違法現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須註重統計宣傳的實際效果。我們進行宣傳的目的是為了提高廣大幹部群眾對統計法的認識和理解,自覺守法,維護統計工作秩序,減少統計工作中違法案件的發生,保證統計數據質量,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我認為,目前統計違法犯罪主要有兩個原因。壹個是根本不把統計法當回事,是明知故犯。主要有兩層意思。壹是壹些領導為了本單位、本地區的局部利益和個人榮辱的提升,幹預統計工作,指使、脅迫統計人員弄虛作假,隨意誇大統計數據,踐踏統計法的威嚴。第二,統計人員在領導的壓力下,害怕“出醜”和“打擊報復”,不敢堅持真理,明知不合法也放任不管,不能依法辦事。二是僅僅因為不懂法就去做。雖然統計法及其實施細則已經頒布實施多年,但仍有壹些人,特別是個體私營企業的老板、經理,對統計法是什麽,與自己有什麽關系,壹無所知。在他們的意識裏,只要能給國家納稅,不超範圍經營,就是“守法”經營者,並不知道他們有依法提供統計數據的義務。因此,在統計人員調查統計數據時,統計法規的宣傳教育就顯得尤為重要。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提高普法的效果。壹是統計人員要帶頭學法,做遵守統計法的表率。正所謂“先正己”。在工作中,我接觸過這樣的統計數據。他們只知道抱怨和埋怨,強調領導如何不重視統計工作,並給出客觀原因。他們從不根據統計法檢查自己的行為。他們中的壹些人甚至不能遵守最基本的統計報告制度。他們經常在沒有督促比賽的情況下,遲報、漏報,甚至不報。每次批評他們,他們都不以為然,振振有詞地說:“我太忙了,兩天沒報。怎麽了?”這種工作作風,這種法制觀念,如何做好統計工作,有什麽理由要求別人重視?因此,統計人員必須提高綜合素質,主動學習、帶頭學習統計法和統計法實施細則。只有學習好、理解好、運用好這些規定,才能自覺地在法律規範的範圍內開展統計活動。只有規範自己的行為,才能引導和教育身邊的人,才能有效運用統計法賦予的權力,糾正、制止和打擊利用統計數據弄虛作假、搞腐敗的違法行為。二是要廣泛深入地開展統計普及宣傳,營造良好的統計環境。隨著改革的深入,個別企業打著機構改革的幌子,隨意減少或更換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壹些承包、租賃企業表現特別好。他們提倡“壹個字代表壹切”。在他們企業,用誰,報什麽,承包商說了算,沒有法律概念。因此,通過普法,首先,每壹個主管和運用統計的領導幹部都要能夠深刻理解統計法的內涵,認識統計在認識國情國力、指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樹立法制觀念,自覺守法、守法、依法行政,不幹預統計數據的真實性,關愛統計人員,維護統計事業的健康發展。其次,要在廣大群眾中喚起* * *意識,樹立公民依法監督統計工作的法制觀念,依法接受詢問、調查和如實提供所需數據,自覺履行統計法賦予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宣傳教育到位,統計工作就會得到廣大群眾的支持。記得前年有個新來的統計員,在填寫月度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報表時遇到了困難。當他調查他的生產團隊中的兩家個體商店時,他受到了冷遇。我們了解到情況後,和統計員壹起來到生產隊,和掌櫃交談,拿出統計法,和他們壹起學習。經過我們的宣講,他們明白了“自己的店雖小,也是決定國家經濟發展方向的壹個因素”的道理。此後,他們改變了態度,開始自願提供數據。可見,加大統計普法的宣傳力度,面向社會,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大張旗鼓地進行廣泛宣傳,達到家喻戶曉的效果,是非常必要的。第三,要加強執法機構,加大執法力度,樹立統計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法律的生命在於它的實施。如果沒有強有力的執法機構,再好的法律也會失去作用,形同虛設。因此,必須加強執法機構,建設壹支政治強、作風硬、業務精的法制工作隊伍,定期開展統計執法檢查,規範統計行為。對利用職權非法幹預統計數據,騙取政治地位,謀取經濟利益,打擊報復統計人員的,要堅決查處,毫不留情。對腐敗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加大處罰力度,達到“查處壹案,教育大家”的目的,讓警鐘長鳴,提高統計法的威懾力。第四,賞罰分明。在維護統計人員合法權益、嚴懲犯罪分子的同時,對那些因堅持原則、維護統計法而受到排擠或打擊報復的統計人員,要給予重獎,對那些被撤換或調離統計崗位的統計人員,要恢復他們的職務,還他們壹個公道。同時表彰宣傳了他們不畏強權的先進事跡,堅定了廣大統計人員依法統計的信心,充分體現了統計法的威嚴和公正。總之,我堅信,通過各部門的通力合作,以及廣大幹部和統計人員的學習和努力,全社會自覺守法的意識將會普遍提高,統計數據的質量將會得到保證,統計違法行為將會得到有效的預防和控制。(萬亞倩,雙鴨山農場規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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