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本罪的客體是國家保密制度。中國憲法規定,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因此,所有公民,特別是國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保密制度。所謂國家秘密制度,是指關於保守國家秘密的法律、法規、規章、辦法和措施所規定的國家秘密事項、保密慣例和相關制度。本罪的客體是國家秘密。國家秘密的範圍和密級,參見《關於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的解釋》。(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違反國家保密法規定,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國家保密法,主要是指違反全國人大常委會實施的保密法和國務院頒布的保密法實施辦法。如果沒有違反國家相關保密法規,而是依法應當知道或者公開的人,自然不可能以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論處。所謂過失泄露,是指將國家秘密過失泄露給不應當知道的人。不僅包括使不應知道的人知道國家秘密,還包括使國家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觸範圍,而不證明不為不應知道的人所知。對於後者,如果能證明聯系人不知道國家秘密的內容,則不能以本罪論處。至於過失告知的具體方式,可以是口頭過失告知,也可以是書面過失告知;不僅可以公開披露,也可以單錯甚至當面披露;本罪只要是不該知道的人知道或者接觸到國家秘密,不管是通過何種方式傳遞、隱寫、影印、拍攝、復印等等,都可以構成。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的《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標準的規定》(試行)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立案:(1)泄露絕密級國家秘密;(二)泄露國家秘密三項以上的;(三)泄露秘密級國家秘密三項以上,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四)泄露國家秘密或者丟失秘密文件,不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的;(五)其他情節嚴重的。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的立案標準參照上述標準執行。(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壹般是特殊主體,只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能構成本罪。因為通常只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才能掌握和了解國家機密。該條第二款規定,非國家工作人員也可以構成本罪,成為本罪的主體。(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表現為過失。如果是故意的,不構成本罪但構成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壹般是由於疏忽大意、工作馬虎、失職、違反有關保守國家秘密的規章制度等造成的。比如機密文件不按規定放置而讓他人看到,保管不慎而丟失等等。,但也不排除因過於自信而疏忽大意。在當代社會,壹個國家的機密對於整個國家安全至關重要。如果有人故意泄露國家機密,肯定構成犯罪,如果有重大過失,也構成相應的犯罪。
法律客觀性:
第壹款是關於故意泄露軍事秘密罪及其處罰。構成本罪,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行為人實施了泄露國家軍事秘密的行為。披露包括口頭或書面形式,讓不該知道的人知道。這種行為可以表現為行為,即行為人通過口頭通知或信函提供等主動行為進行泄密;也可以表現為不作為和泄露,即行為人沒有按照保守軍事秘密的規定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導致軍事秘密泄露。行為人泄露軍事秘密包括故意泄露和過失泄露。(二)行為人必須有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律法規的行為。保守國家秘密,特別是國家軍事秘密,關系到國防安全,關系到戰役勝負,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的重大利益。除了刑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外,國家還頒布了壹系列保守國家軍事秘密的法規,每個軍人都應嚴格遵守這些規定,保守國家軍事秘密。如果行為人的行為不違反保守國家軍事秘密的法律規定,當然不能構成本罪。(三)行為人的泄密行為必須“情節嚴重”才能構成。這裏定義的“情節嚴重”,主要是指行為人泄露大量軍事秘密,泄露重要軍事秘密,泄露的軍事秘密對國家軍事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泄露秘密手段極其惡劣的情形。根據該款規定,行為人必須同時滿足上述條件,才能構成泄露軍事秘密罪。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規,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軍事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段是關於戰時泄露國家軍事秘密罪與刑。戰時泄露國家軍事秘密對國家軍事利益和國防安全有嚴重危害,因此該款對犯戰時泄露國家軍事秘密罪的人規定了從重處罰。需要註意的是,戰時構成泄露國家軍事秘密罪,還必須符合前款規定的條件。根據該款規定,戰時泄露國家軍事秘密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這裏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主要是指泄露大量軍事秘密,致使核心軍事秘密泄露,造成戰役、戰役重大損失等嚴重後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