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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違法建設活動實施方案

無違法建設活動實施方案

鄭宇辦發[2014]第10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落實全省“三改壹拆”三年行動總體部署,建立健全違法建築防控和治理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 《浙江省違法建築處置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紹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開展“無違法建築”活動的實施意見》(紹政辦發[2013]60.000000000001)特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壹、指導思想

圍繞“優化城鄉環境,建設美麗上虞”的總體要求,以實現違法建築拆除、建立長效控制機制為方向,以創建“無違法建築鎮(街)、村(社區)”為重點,堅持“屬地負責、拆用結合、群眾參與、分步推進”的原則,促進經濟轉型發展,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二、工作目標

(1)總體目標:通過開展“無違法鎮(街)、村(社區)”活動,力爭到2065年438+04年底,全區15%的鎮(街)、村(社區)實現“無違法鎮(街)、村(社區)”。全社會禁控違意識進壹步增強,違法建築防控和治理長效機制全面形成,違法建設得到全面遏制,“三改壹拆”行動成果得到鞏固發展。

(二)2014年創建目標:到2014年底,道墟鎮、義亭鎮、晨曦鄉、斜塘鎮達到“無違法建設鎮(街道)”創建標準。宣布“無違法建設”。鄉鎮(街道)轄區無違法建設的村(社區)超過70%,當年未申報的其他鄉鎮(街道)轄區無違法建設的村(社區)超過15%。

第三,創建標準

各鎮、街道和“兩區”要全面開展“無違法建設”活動,其中“無違法建設村(社區)”要達到以下基本要求:

(壹)不存在應當拆除的現有違法建築。全面完成“三改壹拆”目標任務,依法、有效、妥善處置現有違法建築,做到該拆就拆。

(2)無新增違法建築。全面禁止違法建設行為,第壹時間發現、制止、處置新的違法建築,做到查處後立即拆除。

(3)無規劃盲區。全面完成規劃,做到土地利用規劃和城鄉規劃全覆蓋,拆遷空地及時利用,凈化綠化美化。

(4)管理無死角。落實《上虞市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網格化防控管理辦法》(豫政辦發[2065 438+03]288號),建立健全違法建設防控“責任網、巡查網、查處網、監督網”,實現防控工作常態化、長效化。

(5)不存在違法的“壹戶多房”。完成農村非法“壹戶多房”清理整治,優先保障符合“壹戶壹宅”條件的無房戶和危房戶建房用地指標。

(六)無重大群體性事件和安全事故。違法建築防控未引發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惡性社會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無違法建設村(社區)”的認定由各鄉鎮(街道)負責,無違法建設村(社區)符合“六無”要求並進行抽查的,認定為“無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惡性社會事件和安全事故村(社區)”。

各區控制違法拆遷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無違法建設村(街)”的認定工作。70%以上的村(社區)創建為“無違法建設村(社區)”,全鄉(街道)無特別重大群體性事件、惡性社會事件和安全事故,可申報為“無違法建設村(街道)”。

四。工作安排

(壹)公示階段(3月底前)。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壹部署,鄉鎮、街道召開動員大會,層層動員部署工作;根據本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相關創建規劃和實施方案,明確創建目標,落實工作責任,並將創建方案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建立實施階段(4月-165438+10月中旬)。各鄉鎮、街道要按照“無違法建築”創建規劃和實施方案,分步開展創建工作。

(3)檢查驗收階段(165438+10月下旬)。驗收創建“無違法建設村(社區)”和“無違法建設鎮(街道)”。

五、創造措施

(1)註意配套政策。各鎮、街道和“兩區”應根據《浙江省處置違法建築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完善違法建築認定、分類處置、綜合治理、防控的具體措施。要把“無違建”創建與新農村、“美麗鄉村”建設結合起來,強化政策支持。

(2)完善規劃體系。加強各級各類規劃編制和有序銜接,盡快實現縣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縣(市)域總體規劃、鎮控制性詳細規劃、鄉鎮規劃、村莊規劃全覆蓋,依法保障和管理城鄉建設活動。

(3)建立防控體系。堅持“分級管理、分段負責、屬地負責、聯防聯控”的原則,完善網格化管理體系。各鎮街、“兩區”及相關部門要建立違法建設日常巡查防範和投訴快速處理機制,各鎮街、“兩區”要落實預防違法、控制違法、拆除違法的主體責任;建設、規劃、土地、城管執法、水利、交通、農林漁牧等部門應落實執法責任;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安監、公安、稅務、供電、供水、供氣等部門要落實協作責任,通力合作,及時妥善處理涉及違法建設的信訪投訴,有效防控各類違法建築的發生。

(四)加強農民住房管理。全面落實農村建房拆舊工作要求,規範農村建房管理秩序。保證村民建房用地需求,優先解決住房困難戶的建房用地指標。積極探索村民建房審批管理模式改革,下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流程。

(五)做好維穩工作。在無違建創建活動中,加強重大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建立健全各項應急預案和防控機制,深入細致做好群眾工作,妥善處理信訪問題,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堅決杜絕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惡性社會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不及物動詞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紹興市上虞區創建“無違建”領導小組成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城管執法局,具體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監督和考核工作。各鎮、街道、“兩區”及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提出創建目標和工作計劃,建立“無違建”創建相應工作機構,精心組織,有序實施。要落實創建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做到人員、經費、機構落實,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全面完成。

(2)深入宣傳和投放。各鎮、街道、“兩區”及相關部門要深入開展“四互三觀”活動,加大法律法規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新聞輿論導向作用,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在全區範圍內充分動員黨員幹部讓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無違建”創建活動,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3)嚴格監督考核。從2014開始,每年對鎮街和“兩區”創建“無違建”工作進行考核表彰,並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區“無違建”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定具體考核辦法,會同鎮、街道、“兩區”及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工作。

附:1。紹興市上虞區創建“無違法建築”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2 .紹興市上虞區“無違法建築”創建活動考核辦法(試行)

紹興市上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65438+200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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