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
制定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和相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會議、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辦稅務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擔網站的運行和維護;組織稅收研究、政府研究和學術交流;負責系統目標的評估;辦理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安排的政務;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建議的有關事宜。
2.人事部
組織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黨組的日常工作;承辦機構設置、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對下壹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和監督;制定領導幹部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負責領導幹部離任審計;監督檢查本系統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擬定年度檢查工作計劃,組織檢查工作;管理機關和系統的外事工作;處理當地組織安排的相關事宜。
3.教育部門
組織實施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收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評估和評價;負責市局系統的“三優”建設;指導本系統黨建、工會、* *團委、婦委會工作;處理當地黨委宣傳部和文明委安排的相關事宜。
4.監督辦公室
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勤政廉政建設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和懲防體系建設;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處理當地紀委和監察部安排的相關事宜。
5.政策法規司
組織協調涉及多個稅種的綜合稅收政策的實施;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研究;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備查工作,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組織實施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辦局外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工作;規範稅務行政審批;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的聽證,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評估;組織實施稅收執法檢查結論。
6.辦稅服務廳(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負責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專欄、短信系統的運營管理。
7.收藏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措施;牽頭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辦法;承擔稅收征管質量評估、風險管理和因素分析;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裝置推廣應用等相關工作。組織實施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承擔為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的工作;承擔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承擔匯總納稅企業日常稅務檢查的相關工作。
8.商品和服務稅辦公室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實施相關稅種的納稅評估方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認證、報稅等流轉稅業務及數據采集;指導相關稅收的日常管理和檢查;參與與稅收有關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和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9.所得稅辦公室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征收管理;實施納稅評估、稅基管理、相關稅種匯算清繳等措施;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地區)間稅收協定、安排的具體實施;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0.進出口稅收管理司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制定稅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審核,配合省局年終清算;組織對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11.收入會計辦公室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監督檢查納稅和退稅情況;開展稅收分析預測、稅收能力測算、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承擔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
12.財務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基本規範,分析評估稅收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的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和著裝管理;負責本局的財務管理;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貨物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帶頭實施內部監督和內部審計。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辦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組織相關活動;組織實施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的教育、培訓和考察工作;負責該局扶貧點的相關工作;負責本局的“三優”建設;辦理地方黨委和市級機關工委安排的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