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制的概念
學制由國務院及其授權的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由國家頒布,以保證具有壹定法律效力的基本教育制度的實施,調整各級各類教育之間教育權力的銜接、交叉、比例和分配。包括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任務、入學條件、學習年限及其相互關系,以及教育權力在國家、學校和公民之間的分配。
學制,首先是國家規範教育行為的壹個制度,壹個基本制度。國家調節教育行為的方式多種多樣,如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方針政策、教育行政法規、教育制度等等。學制只是國家規範教育行為的基本制度之壹。其次,學制是國家調整教育關系的壹項基本制度。而學制對教育關系的調整,僅僅局限於各級教育之間的聯系、交叉和比例關系,以及教育權力在國家、學校和公民之間的分配。第三,教育制度由國務院及其授權的教育行政機關制定,並由國家保障。其他國家機關、單位、團體和個人無權制定和頒布學術制度。國家對教育行為的規制必然涉及國家教育權、學校教育權和公民受教育權之間的關系。因此,學術體系中隱含著兩個層面:壹個是外部約束層面,即國民教育權問題。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機關通過制定相關的教育政策、教育規劃、教育命令和法規,從宏觀上對教育的性質、任務、學制、教育內容和辦學體制進行調控。另壹個是內部自治層面,即學校教育權和公民受教育權以及兩者之間的關系。學校作為正式的教育組織,有權在國家教育方針政策的指導下,通過內部權責分配對受教育者進行教育。
此外,學制也具有歷史性和時代性。任何教育制度總是伴隨著壹定時期和歷史時代的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我們對學術體系的理解和研究必須樹立動態發展的觀點。對學制的傳統理解壹般局限於學校教育領域,即把學校實行的各種教育制度等同於學制。現在由於生產力的高度發展,對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專業化。單靠學校教育培養的人才已經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幼兒教育、成人教育和終身教育的機構將不斷發展和完善。因此,未來的學術體系不僅應該包括學校教育機構,還應該包括學前教育機構、成人教育機構和終身教育體系。事實上,朝鮮、斯裏蘭卡、泰國、英國、南斯拉夫等國家已經將學前教育體系和成人教育體系納入學校體系。
我國《教育法》第二章明確規定了學校教育制度:“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此外,還規定了義務教育制度、國家教育考試制度、職業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學歷證書制度、學位制度、教育督導制度、教育評價制度等其他基本教育制度。其中,學校教育體系是“壹個國家教育的主體”,在教育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教育系統的基本要素
教育系統構成的基本要素是教育系統內容的維度。也就是學制的價值標準。要素不同於構件或單元,構件或單元是基本的、抽象的、概括的,而構件和單元是要素的組合,是全面的、具體的。那麽作為壹個完整的教育體系,它是由哪些要素組成的呢?壹般來說,它由三個基本要素構成,即學校的類型、學校的層次和學校的結構。有人將其分為兩類,即學校的類別和學校的結構。但是,無論是二元素還是三元素,它們之間的內容維度是統壹的。學校的類型是指哪種形式,什麽樣的學校。“類型”是指學校實施什麽樣的教育,屬於普通教育還是特殊教育,特殊教育是專業教育、技術教育還是技能教育。因為劃分的標準不同,學校的類型也不同。根據教育主體的不同,可分為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根據教育性質的不同,可分為普通教育學校和職業教育學校。學校的層次是指學校的級別,即學校在學術體系中所處的階段和在同等性質學校中的地位。比如師範院校在學制上處於高等教育階段,但在師範教育範疇內,與其他學校相比屬於專科層次。教育系統的結構決定了學校的類型,反映了學校之間的交叉、聯系和比例。事實上,由於學制規定的階段的復雜性和學校的多樣性,必然會存在學校的交叉、銜接和比例問題。如果以各個層次作為學制分析的標準,必然會涉及到階層的交叉。如果以各類教育為標準來分析教育體制,必然涉及到階段的銜接,各級各類教育在發展過程中要保持合理的比例。歸根結底,這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需求決定的。
(三)學制類型
教育制度的類型是由教育制度的結構決定的,並因劃分的標準和方向不同而表現出不同的形式。這裏的劃分標準是指縱向劃分的標準或者橫向劃分的標準。劃分方向是指自上而下的劃分或者自下而上的劃分。現代教育制度由兩種結構組成:壹種是縱向劃分的學校制度,另壹種是橫向劃分的學校階段。不同的教育制度只是這個制度和階段的不同組合。縱向學制主導的學制結構是雙軌制。比如英國的學制。以橫向劃分的學校階段為主導的學校體系結構是單軌制。比如美國的學校制度。教育系統兩極之間的教育系統,以縱向學校系統和橫向學校階段為主,是中間性的,稱為分支教育系統。比如前蘇聯的學制。世界上的教育體系基本屬於這三種類型。事實上,不同類型教育制度的出現,本質上是對國家受教育權與公民受教育權之間關系的不同回應。雙軌制初期,掌握國民教育權的封建貴族和宗教夫婦在處理受教育權問題上表現出強烈的專制性和等級性。普通大眾的子女沒有接受教育的權利或者只有接受低水平教育的權利。單軌制取消了公民受教育權的差別。在公民受教育權的強烈呼聲下,擁有國民教育權的統治階級出於政治和經濟需要,被迫主張教育平等。分校制是在單軌制和雙軌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因此在國家受教育權和公民受教育權的關系上具有雙重性。壹方面,我們必須保證大眾教育的普及。另壹方面,要強化不同歷史時期受教育權的差異性,突出務實的主體教育。
1,雙軌制
英國的教育制度是典型的雙軌制。遠在封建社會,英國只有貴族、高級僧侶等上流社會家庭的子女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壹般來說,勞動人民的子女基本上無法進入學校接受教育。直到二十世紀初,勞動人民才有權利接受初等教育。所以雙軌制實際上是根據不同的教育對象規定了不同的受教育權(劃分的標準主要是種族和出身)。於是,教育呈現出兩種不同的趨勢:壹種是為上流社會、貴族、高級僧侶的子女,初中畢業後可以繼續接受高等教育。另壹條軌道是針對普通人的子女,他們小學畢業後只能就業或接受中小學職業教育。而且在同壹個教育階段,這兩條軌道是完全獨立的,不僅課程設置不同,師資力量不同,更重要的是培養目標不同。後來,隨著國民教育權的真正出現,國家從教會手中獲得了管理教育的權力,特別是隨著資本主義工商業的進壹步發展和人民要求受教育權的呼聲日益高漲,使得雙軌學制中的兩條軌道逐漸交叉和趨同。所以在目前英法德等歐洲國家的雙軌制學校體系中,已經不是原來的學校體系了。但在壹些教育階段和教育內容的設置上,還是能看到雙軌制的痕跡。
2.單軌系統
美國的學校制度是典型的單軌制。但是,它是在雙軌制的基礎上演變而來的。北美大部分地區最初采用歐洲的雙軌制。美國獨立後的很長壹段時間教育都沒有變化。1785和1787的土地法鼓勵各州設立學校。1789憲法的補充條款規定,各州有權保留憲法沒有規定的事項(包括教育)。這為後來美國學校的建立和教育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到19的1920年代,美國公立學校發展迅速。主要有兩個原因:壹是1814以後,美國資本主義工業迅速發展,工商資產階級強大起來。出於政治目的,他們打算滿足人民的需求,以擴大他們在各級的投票權。二是工人階級的政治力量日益擴大,階級意識不斷提高,要爭取受教育權。當時提出了“教育應該是每個公民的權利”的口號。美國公立學校的建立成為美國普及義務教育的開端。從1852到1853,馬薩諸塞州和紐約州相繼出臺了義務教育法。這使得美國的中小學規模空前的高。在美國沒有特權的傳統文化背景下,原有雙軌制中面向上層階級的軌道沒有得到充分的發展,從而形成了自下而上(中小學之後可以進入大學)的美國單軌制。到19年底,美國基本建立了包括學前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內的完整教育體系。單軌系統的特點是壹個系列和多個區段,即633、84、444和其他區段。單軌系統起源於美國,後來被許多國家采用。
3.分支學術體系
前蘇聯的教育體制是典型的分科式教育體制。它是在雙軌制和單軌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帝俄時代的教育制度屬於雙軌制。十月革命勝利後,制定了單軌制,後來在發展過程中,恢復了俄皇中學的壹些傳統和單獨設立職業學校的做法。這樣就形成了前蘇聯的學術體系,既有單軌制的特點,又有雙軌制的壹些因素。學制的這壹分支是在初中教育階段之後進行的,但在初中教育階段(包括小學和初中階段)之前仍然屬於單軌制。這種學制的好處是上下貫通,左右圓滑。
雙軌制、單軌制、分校制所引發的問題,本質上是由公平與效率的矛盾構成的,而公平與效率是教育價值的基礎。當然,每種教育制度形成的原因也受到社會經濟發展、統治階級特權觀念和政治偏見的影響。但是,從每壹種教育制度的利弊來看,它都與平等和效率的範疇密切相關,而平等和效率是教育價值的基礎。單軌制有利於人民的受教育權,有利於教育的普及和教育機會的平等。但從另壹個角度來說,並不利於教育效率的提高。由於雙軌制強調個體性和差異性,其本意是保證部分統治階級子女在受教育權上個性的完整、充分和自由發展,但由於等級觀念和特權觀念的影響,不利於教育的普及。從某種角度來說,發展統治階級子女的“精英”教育是以犧牲大多數人的受教育權為代價的,不利於教育機會的平等和全民素質的提高。盡管分支教育體制有意緩解了這壹矛盾,但它在階段的銜接和分支程度上不可避免地給教育的發展帶來了盲目性和復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