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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住房補貼

住房補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對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的各種補貼、津貼,稅務機關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這種收入屬於免征個人所得稅的法定項目,任何機構不得對其征稅。因此,住房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機關就算收了,也會把稅退給納稅人。

壹、社會保障公積金個人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單位繳納19%,個人繳納8%。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有兩個條件:必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必須達到15年及以上。

2.醫保:單位繳納6%,個人繳納2%。從參保繳費之日起,職工6個月後才能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率分為0.6%-3.6% * * 8檔,由社保經辦機構根據單位所屬行業特點核定費率。

4.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支付。生育保險費率為0.3%。男職工參加生育保險,妻子未參保的,生育時也可享受壹定的生育津貼。

5.失業保險:單位繳納0.6%,個人繳納0.4%。失業保險要繳費滿壹年才能享受。壹般壹年支付兩個月,兩年支付四個月,但享受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

二、住房公積金可以在下列情況下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了;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國定居;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6、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征個人所得稅: (壹)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級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授予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二)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三)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四)福利費、撫恤金和救濟費;(五)保險賠償。(六)復員軍人、復員費、撫恤金;(七)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置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退職費、退休生活補助費;(八)依照有關法律應當免稅的駐華使館、領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九)中國政府簽訂的國際公約、協定規定免稅的所得;(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收入。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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