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情況
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和《建築工程安全檢查標準》(及其他法律、法規和標準),公司采取聽取匯報、現場檢查和集中評價的方式。
從檢查來看,項目部普遍可以接受,普遍使用不合格的鐵梯(自制)和移動腳手架。施工過程中,工人不按規範穿戴,安全意識差。
兩個?存在問題
經過檢查,我們發現了以下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戴安全帽時,帽帶壹般不扣。
2.?由於施工現場的復雜性,工人的安全意識較差。
3.?消防配置不足。
三、問題分析
1.安全入場教育培訓落實不到位,農民安全意識無法有效提高。
2.安全技術交底內容不詳細,缺乏針對性,不能起到規範和指導施工的作用和效果。
3.日常安全檢查流於形式,不能消除安全隱患。
4.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薄弱,施工現場“三違”現象頻發。
三、措施和方法
首先,針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公司要求項目部對安全生產進行橫向跟蹤管理,每周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每天早上開工前在現場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應註意的安全事項。責令限期整改,公司將嚴格監督整改落實,確保消除安全隱患和施工安全。
第三,各項目部應認真履行安全交底程序,各班長應向各班組進行口頭和書面交底,並做好書面記錄。同時,規範交底內容,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和項目建設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交底工作。每周的安全例行檢查要認真落實到位並做好記錄,公司每月對各項目部進行抽查。由於現場大部分工人文化程度低,安全意識淡薄,管理難度大,各項目部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通過講述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引導工人轉變思想觀念,從“我要安全”到“我要安全”,達到“三無傷害”的目標,規範安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