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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適用不當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壹是適用法律法規的性質錯誤,即應適用法律A,卻適用法律B。二、適用法律規定錯誤,包括定性條款的適用和處理條款的適用。三、無效法律規範的適用,即適用於被告具體行政行為的實體法律、法規和規章尚未發生效力或者已經失效。4.適用的法律不適用。五、準據法中沒有必須適用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對第壹審判決的上訴或者抗訴案件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應當改判的;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在查明事實後,可以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第壹審人民法院依照前款第三款的規定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被告人上訴或者人民檢察院抗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不再發回第壹審人民法院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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