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和行李國內運輸規則。
第三條行李,是指旅客在旅行中為穿戴、使用、舒適或者方便而攜帶的物品或者其他個人物品。除特別說明外,包括托運行李和旅客自理行李。
第三十六條承運人攜帶的行李應當限於本規則第三條第二十三項規定範圍內的物品。重要文件和資料、外交郵袋、有價證券、貨幣、貴重物品、易碎品和其他需要特別註意的物品不得托運。托運行李中上述物品的滅失或者損壞,承運人應當按照普通托運行李承擔責任。
第三十八條每名旅客的免費行李限額,包括托運行李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者兒童票的頭等艙旅客免費行李限額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免費行李限額為30公斤,普通艙旅客免費行李限額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乘客沒有免費行李限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