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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為什麽要備案才能給租客開發票?

從租賃合同生效的角度來看,租賃登記不是必須的,但是應當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規定進行備案。

備案登記只是起到壹個管理的作用,對流動人口進行,防止壹些犯罪分子在市區難以被發現。但是,出租人以後會定期納稅。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中的公平、誠實信用原則,都是有效的,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屋租賃不屬於房屋管理業務範圍。比如有單位的租房,可以直接由租房單位開具。個人租賃,需要攜帶租賃合同和身份證到稅務窗口開具發票。

條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或者未按規定登記承租人身份證件的姓名、種類、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賃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房屋租賃是房地產市場常見的交易形式,由此引發的糾紛和訴訟也十分常見。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制度,由房產管理部門對租賃行為進行審查,可以使租賃行為規範有序,避免很多可能發生的糾紛。主要是保護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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