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華僑,字公,春秋末期鄭國著名的政治家。子產從小受家庭影響,年輕時就有壹定的政治主張。
鄭簡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年),子產成為鄭國的鄭卿(相當於宰相),開始實行社會改革。他下令給土地劃界,土地歸私人所有;他規定有戰功的農民可以升小官;他獎勵貴族中比較節儉的人,懲罰奢侈浪費的人,使他們不敢為所欲為;他還允許人們討論政治,關註每個人的意見。
為了保證社會改革的進展,子產主持制定了壹套國家法律——刑法典。刑書最早寫在竹簡上,由州官掌握和執行。後來,子產下令把刑書鑄在鼎上,放在宮門,讓全國人民都能看到鼎。這就是著名的行刑鼎。法律壹經公布,舊貴族就不能再隨意解釋法律、懲罰人了,新的地主階級也得到了法律的保障。
掌權的第壹年,子產遭到舊貴族的反對,但子產沒有動搖。他暢所欲言,虛心聽取大家的意見,堅持改革。第三年,改革措施有了成效,得到了大家的支持。
有壹次,他陪到晉國,晉文公瞧不起鄭,故意拒絕接見,也不派大臣招待,就把他們留在旅館裏。酒店的門很小,車馬都進不去。子產叫隨從把晉國賓館的壹段墻拆掉,讓他的車馬進去。晉國大臣指責子產,子產沒有卑躬屈膝,因為鄭是小國。他嚴詞回答金部長,讓對方啞口無言。晉平公非常欽佩子產,非常隆重地會見了鄭簡公和子產,並舉行盛大宴會送他們回家。
子產已經執政20年了。這壹時期國家穩定,生產發展,人民受益匪淺。據說子產死的時候,鄭國人民和死去的親人壹樣悲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