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規定,銀行為申請人開立個人銀行賬戶時,應當核實其身份信息,核實申請人提供的身份證件的有效性、申請人與身份證件的壹致性以及申請人的開戶意願,不得為身份不明的申請人開立銀行賬戶並提供服務,不得開立匿名或者假名的銀行賬戶。
2.《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賬戶開立管理和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措施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應遵循“風險導向”和“審慎平衡”的原則,合理評估可疑交易的可疑程度和風險狀況,審慎處理賬戶控制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關系,對可疑交易報告涉及的客戶在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後及時采取適當的後續控制措施。
3.《關於審理銀行卡民事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明確了持卡人與發卡行之間關於銀行卡合同訂立和使用的爭議,規定發卡行有告知持卡人銀行卡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義務,發卡行需要告知持卡人網上支付功能中持卡人的身份識別方式,足以影響持卡人決定是否使用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