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起,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不再允許法學畢業生報考,只招收具有國民教育本科學歷(或相當於本科學歷)的非法學畢業生(是否要求壹定年限的實踐經驗,壹般由各校自行決定)。
學校是否招收同等學力,要看各個學校的招生簡章。很多高校不招收專科生,也不招收成人本科生。
壹般要求同等本科學歷者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學歷,畢業後工作滿兩年(大專畢業至錄取為碩士研究生當年9月1日)及以上。妳需要在復試中多嘗試兩門專業本科課程。
報考非全日制學習模式的法律碩士研究生,只適用於有兩年以上實踐經驗的學生。
高等教育期間學習以下13專業的畢業生不得報考法學碩士: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