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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時間停在路邊的報廢車被催交停車費5.5萬。為什麽主人之前不把它們拖走?

車主很久沒去拖車的原因。車主說他太忙了,沒註意這輛車的情況。因為他的車已經報廢了,只能當廢鐵賣,所以他不想管這件事,但沒想到還是被貼了近5.5萬元的停車罰單。對於這位車主來說,這真是壹個突然掉下來的大坑。

車主難辭其咎,但這件事確實是車主自己的錯。車停在路邊很久了,就剩他壹個人。這種行為本身就有問題。壹方面汽車容易給別人帶來安全隱患,其次停在路邊也占用停車位,給別人帶來壹些不便。所以被罰55000也是車主的錯。

工作人員都很認真。對於相關工作人員來說,只是盡職盡責而已。不管車是不是報廢,只要停在路邊,還是完整的車,上面的號碼還存在,就算是正常車,貼罰單也是正常的。

我們也要及時處理掉報廢的車,這也警示了我們,不管我們的車報廢與否,都要及時處理掉,不能因為報廢了就不管它。特別是把車放在公共場所或者停車場,可能會帶來巨額停車費,造成危險,可能會追究到我們頭上。

比如把車停在路邊,然後因為別人開車不小心撞了車,最終死亡,最後找責任人的時候,勢必會找到自己,做出相應的賠償。因為在路邊停車是違反交通法規的,理虧的是我們,責任不可少。

因此,我們必須更加重視我們的財產。不管這個財產有沒有用,都要及時處理掉,否則可能會成為我們的壹個大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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