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風險企業的稅收風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壹方面,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不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滯納金罰款、聲譽受損等風險;另壹方面,稅法對企業經營活動的適用不準確,沒有用足相關優惠政策,多交了稅,承擔了不必要的稅負。
主觀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對同壹涉稅業務的理解不同,直接導致稅收風險。同時,稅務業務在相關業務中表現出壹種主觀的態度,不同的稅務代理機構對稅收制度的理解也不盡相同,這也是為什麽在溝通中無論是征稅人還是納稅人都很難達成壹致。“這樣壹來,企業稅收風險就出現了,而且因具體情況不同而差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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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到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或者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也可以按照規定通過郵件、數據電文或者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