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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政務的總體標準可以分為

電子政務標準體系可以分為兩個層次:壹個總體標準和五個子標準。

電子政務介紹如下:

電子政務是指國家機關在政務活動中綜合應用現代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和辦公自動化技術,進行辦公、管理和向社會提供公共服務的壹種全新的管理模式。廣義的電子政務範圍應包括所有國家機構;狹義的電子政務主要包括直接承擔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管理的各級行政機關。

與傳統行政方式相比,電子政務的最大特點在於其行政方式的電子化,即行政方式的無紙化、信息傳遞的網絡化、行政法律關系的虛擬化。

電子政務使政府工作更加公開透明。電子政務使政府工作更加有效和精簡。電子政務為企業和公民提供更好的服務。電子政務重構了政府、企業和公民之間的關系,使之比以前更加協調,便於企業和公民更好地參與和討論國家事務。

電子政務是政府部門/機構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實現高效、透明、規範的電子化內部辦公、協同辦公和對外服務的程序、系統、流程和接口。與傳統政府的公共服務相比,電子政務除了具有公共產品的普遍性、開放性和非排他性等特點外,還具有直接性、便利性、低成本和更好的公平性等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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