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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非法社會組織還會有其他處罰嗎?

法律分析:取締非法社會組織後,根據情況沒收非法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法律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壹條社會團體的活動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由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有關國家機關認為應當註銷登記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註銷登記。

第三十二條籌備期間開展籌備期以外的活動,或者未經登記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被註銷登記的社會組織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由登記管理機關予以取締,並沒收其非法財產;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三條社會團體被責令限期停止活動,登記管理機關應當封存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印章和財務憑證。社會團體註銷登記的,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收繳《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及其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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