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人應向居委會出具合法繼承人證明,向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
2.到區或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到房產測繪部門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過戶畫手續;
3.持房產證、繼承證、房屋測繪等證件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繼承登記,到駐地稅務所進行稅務核查,領取完稅證明後,領取新的房產證。
父母通過以下方式將財產轉移給子女:
1.轉讓形式的轉讓,即按照交易程序以出售形式轉讓;
2.以贈與方式轉移所有權,包括贈與公證、房屋評估和所有權轉移;
3.通過繼承轉移所有權,但這種情況需要在父母壹方死亡時發生,這種情況並不常見。
房地產公證所需材料清單如下: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2、涉及房地產開發的,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施工許可證等。;
3、涉及房產預售、銷售、房產預售、銷售許可等。;
4、涉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的,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明;
5、涉及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和使用權證明。
綜上所述,辦理贈與房屋過戶,先辦理贈與財產公證,再辦理房屋評估鑒定,再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