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人單位存在非法用工。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妳入職後1個月內與妳簽訂勞動合同,否則承擔雙倍工資的法律責任。而妳在用人單位不與妳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辭職,當然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是維護妳合法權益的表現。
3.妳的檔案和其他材料現在應該已經放在雇主那裏了。妳可以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幫助,他們會督促用人單位及時將妳的個人檔案轉出。如果暫時沒找到新單位,可以存放在當地人才市場。
註意;雇主唯壹可以欺騙的是,他們會聲稱妳沒有按時開始工作。妳最好能找到壹些妳在這家公司工作的證據,比如工作證,工作服或者妳在這家公司工作的照片。這種方法僅用於預防目的,不能被雇主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