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貴州省加強與東部地區的勞務合作,重點是廣東、浙江等用工大省和對口城市。通過簽署疫情期間促進農民工安全有序返鄉的備忘錄和勞務合作協議,雙方互通信息,互認衛生編碼,建立政府與人社部門的溝通合作機制。目前已與廣東、四川、重慶、浙江簽署備忘錄和協議。2.貴州還實行了“點對點、壹站式”的精準服務。對分批返鄉務工的農民工,組織包車、專列、包機直接護送到對口單位,幫助城市找工作;對零星返崗的農民工,聯系目的地相關部門和企業派專車接回,組織集中自駕補貼油卡,確保安全出行和順利返崗。3.對於希望就近就業的農村勞動力,貴州各地挖掘就業缺口,大力開發本地就業崗位,重點引導貧困勞動力在茶業、食用菌業等12特色產業就業,支持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優先吸引貧困勞動力就業創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五條國家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就業,發展職業教育,制定勞動標準,調節社會收入,完善社會保險,協調勞動關系,逐步提高勞動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條國家鼓勵勞動者參加社會義務勞動,開展勞動競賽和合理化建議,鼓勵和保護勞動者進行科學研究、技術革新和發明創造,表彰和獎勵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
第十條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擴大就業機會。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擴大經營,增加就業。國家支持勞動者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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