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1:各種招數怎麽設置?罰款?項目
遲到早退會被罰款;上班玩手機會被處罰;上班聊天,大聲說話也會被罰款;有壹家公司還規定,員工每天不在公司微信官方賬號留言要罰款;更離譜的是,還有壹家公司對員工罰款多達100項。罰款金額從幾百到幾千不等。對1家企業有罰款規定:通報批評100元;書面建議給200元;記住2000元;記下5000多元。
套路二:?罰款?改變?音樂捐贈?
有的企業主覺得反正我創業了,制度是我自己定的。如果妳接受員工,妳可以接受,但不能接受了就走。有些企業主隱約知道勞動法好像規定不允許罰款,罰款是法定機關的職權,但我不叫罰款,我叫捐款總公司。所以,公司要對員工罰款的名目都改成了?音樂捐贈?。
音樂捐贈合法嗎?這不是快樂捐款,而是強制捐款!
套路三:不留痕跡扣罰款。
大部分企業都是員工?罰款?還是?音樂捐贈?之後,不會給員工開收據。最多就是把罰款的原因和金額公布在公司墻上,然後直接從工資裏扣。這樣做,公司不會允許自己留下罰款的證據。
套路四:只罰不獎或者多獎少獎。
俗話說,賞罰分明。這裏先不說企業對員工罰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但至少,公司在制定罰款的時候,應該制定相應的獎勵細則,而不僅僅是懲罰獎勵:比如遲到早退就應該受到懲罰。如果壹直沒有遲到早退,員工該不該獎勵?另外,有的員工遲到壹次罰款100,有的員工壹年都沒遲到過。有必要獎勵1000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