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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法律責任

1.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哪些義務?

1.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其未成年子女:

(1)撫養是指父母對子女的物質和日常照顧,如承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

(2)教育是指父母對子女在思想道德方面的全面培養,使子女沿著正確的方向健康成長。

(3)保護是指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防止和消除來自外力的各種侵害。

2.法律依據:《民法》

第1068條父母有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損害的,父母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父母和子女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麽?

1,父母的權利和義務是:

(1)個人身份方面,有贍養的權利和義務,有管理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有法定代理人;

(2)財產方面,主要表現在子女財產的管理上;父母必須對未成年人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2.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包括: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在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子女在父母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時有義務支付贍養費,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終止。子女有尊重父母婚姻權利的義務,不得幹涉父母再婚及婚後生活。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繼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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