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監護人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以及其他壹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義務的人。包括(1)法定監護人,(2)指定監護人,(3)遺囑監護人,(4)委托監護人。上述監護人可分為未成年人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監護人。監護人應當具備監護能力,符合法定資格,履行監護職責,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監護職責相適應,監護人主要有以下權利:(1)保護被監護人健康的權利。(2)有權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3)有權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代表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4)有權管理和教育被監護人。(5)有權代表被監護人進行訴訟。監護人依法行使監護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幹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三十四條* *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表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因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生活無人照管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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