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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金州殺手74歲為何認罪?

很多年前,美國加州有壹個殺手的傳說。但因為當時警方缺乏關鍵證據和技術鑒定手段。還沒抓到人,也不能確定嫌疑人。但是最近,70歲的前警察約瑟夫·迪·安格羅。當庭認罪。對謀殺13人供認不諱。多次強奸和入室搶劫。案卷包括綁架、搶劫、強奸、毆打和殺害受害者。每個受害者的詳細資料都有記錄。通過卷宗,我們知道幸存者同時有痛苦的心理創傷,他們希望看到罪犯應得的死刑,而不僅僅是懺悔。而且本案嫌疑人安傑洛還對法庭說,如果我免於死刑,我就認罪。那麽他高齡告白的背後其實是美國法律和訴訟時效不嚴的問題。

在美國法律中,死刑是極刑。這件事必須極其小心地處理。而且,被判死刑的罪犯有多重上訴程序。這種東西在影視裏經常能看到,也是根據現實改編的。

即使在國家的法律體系中被判死刑。死刑上訴失敗後,還可以依據美國憲法中的人身保護權。再次向高等法院上訴。死刑犯可以壹直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另外,還可以。呼籲美國現任總統和州長上訴。死刑緩期執行、減刑、特赦、大赦等等。由於曠日持久的上訴。黑仔,死刑犯。經常需要。定罪需要很長時間。

在此期間,犯人可能已經在監獄服了幾年的長期徒刑。而且美國監獄大部分都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犯人往往生活得非常舒適。兩個人壹間宿舍,可以減少犯人之間的矛盾。如果犯人患有不治之癥,卻沒有相應的醫療保險,進監獄就成了犯人最後的選擇。如前所述,美國金州殺手74歲選擇認罪,有自己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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