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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理派出所內的流浪人員

派出所在接待流浪漢時,會先詢問他的姓名、籍貫、家人聯系方式、家庭住址等相關信息,並詢問他為何在外流浪,不回家。然後聯系他們的家人,讓他們去派出所認領。有違法嫌疑的,可以進行檢查。

根據法律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救助流浪乞討人員,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並對救助站進行指導和監督。

救助站對屬於救助對象的求助人員應當及時提供幫助,不得拒絕;對不屬於救助對象的,應當說明不予救助的理由。

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區別如下:

1.派出所屬於公安局的派出單位,行政上屬於公安局管轄。其行政權力相對較小,只負責轄區內的治安管理;

2.公安局是派出所的上級機關,負責轄區內除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管轄的案件以外的壹切治安管理和刑事案件立案偵查工作;

3.小案件壹般到派出所報案,或者直接到公安局報案。設立派出所的目的主要是為這個地區提供便利。

法律依據

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

第壹

為了對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以下簡稱流浪乞討人員)提供救助,保障其基本權益,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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