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妳自己的私有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不還債,不納稅,非常安全。
中國人壽的鑫賬戶是投資賬戶,所以各種法律中並沒有對投資型和分紅險產品進行避債和資產保全的規定,法院也無權沒收個人資產。
2015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範執行被執行人擁有的人身保險產品財產利益的通知》並未賦予法院無條件任意解除人身保險合同的權利,也未否定人身保險的資產保全功能,但在若幹情況下可以由法院強制執行。
壹是被執行人在法院執行過程中自願退保,退保後保單的現金價值可以由法院強制執行。(我國《保險法》第15條和第47條有明確規定。)
第二,被執行人購買的保險費是違法所得,是違法所得。該保險無效,將面臨依法強制註銷。購買的保費將上繳國家或返還給受害者。但是,用合法收入購買的人壽保險,法院無權強制執行。
第三,為逃避債務而購買的壽險無效,法院有權強制執行解除合同和退保後的現金價值。
第四,在法院強制執行過程中,法院也有權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為逃避執行或轉移資產而購買的人壽保險,強制執行退保後保單的現金價值。
所以妳說法院要沒收資產,肯定是有前提條件的,不是說法院可以隨便執行的。在法治社會,必須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