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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法律是什麽感覺?

學法學的感受是,任何學科都有自己的特色、專長、樂趣和難點,法學也是如此;就樂趣而言,學得越深,理解得越透徹。從法律角度看待社會問題和人類發展有其獨特性。難就難在看著法大學生越來越稀疏的頭發。

法律是法律的科學。它是研究規律、法律現象及其規律性的科學。法律作為社會的強制性規範,其直接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通過秩序的構建和維護實現社會正義。法理學作為法學的研究對象,其核心在於秩序與正義的研究,也就是秩序與正義的研究。

在中國,法律思想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在中國先秦時期,法學被稱為“刑名之學”,自漢代起,被命名為“法之學”。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Ulpianus]將“法律”(古拉丁語Jurisprudentia)壹詞定義為:人與神之間事務的概念,對正義與非正義的研究。

到2020年,中國大陸擁有壹流法學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院校達到52所,是中國法律人才培養的教育高地。

法律的詞源:

1,“法律”壹詞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至少出現在公元前3世紀末* * *和民國時期的羅馬,意為系統的、有組織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知識。

古羅馬法學家曾經給“法”下過壹個經典的定義:“法是關於神和人的事物的學問;這是壹門關於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德語、法語、英語、西班牙語等西班牙語都在[Jurisprudentia]的基礎上發展出了自己的指代“法律”的詞匯,其內容不斷豐富,含義日益深刻。

2.關於法律問題的學問在中國先秦時期被稱為“刑名之術”或“刑名之學”。據考證,雖然“法”字正式出現是在魏明帝設立“法學博士”之後,但“法”之學自漢代就已存在,主要是對現存法律進行註釋。

中國古代的“法學”壹詞最早出現在南北朝時期。但當時使用的“法理學”壹詞的含義還是比較接近“法學”的。中國古代的“法”字與現代西方國家的“法”的概念有很大不同。

3.現代漢語中的“法”字最早是從日本傳入的。1868首先用日本法學家村田真道翻譯了英文[法理學,法學]和德文[Rechtswissenschaft]並給出了詳細的解釋。這個詞是“戊戌變法”前後傳入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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