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報銷範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於出差期間的費用支出,包括機票費、住宿費、夥食補助費以及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等費用。
2.壹般情況下,公司補貼出差夥食費的,不再報銷國外餐費,或者不再補貼出差夥食費。
3.至於國外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稅法中沒有相關文件。
差旅費包括:城市間交通、住宿、夥食補貼和公雜費。差旅費證明包括:姓名、地點、時間、任務、付款憑證等。差旅費中包含的補貼在人均100元、1天的標準內。
需要註意的事項
1.員工報銷時,應按財務部門的規定填寫報銷單據,並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打折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路費、過橋費用等。沒有他們名字的原始發票必須在背面簽名。
2.如果乘坐飛機,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以及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差旅補助天數=差旅返回日期-差旅離開日期。
4.必須取得真實合法的憑證,並按財務規定填寫。不完整或難以辨認的項目將不予報銷;塗改、偽造、塗改原始票據或虛報出差次數的,不予報銷。
5.原始票據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由當事人作出詳細的書面說明,列明報銷單據的詳細項目和金額,經直接上級和部門第壹負責人簽字後,報學院、學校分管領導報銷。
6.乘坐交通工具超標的,其交通費用報銷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種類計算,超出部分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