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網上流傳的通報,我們知道這件事發生在上個月22日下午。珠海某幼兒園學生葉,進食後出現嘔吐、戒斷癥狀,隨後學校通知了孩子家長。父母趕到後,急忙送往醫院救治。根據醫院的診斷證明,孩子帶走了很多癥狀,其中壹個是代謝性酸中毒。也就是說,孩子可能是老鼠藥中毒,然後引發了其他癥狀。
幼兒園負責照顧孩子的老師說,中午吃了粉條,孩子吃了很多。不過,目前看來還不能斷定是吃粉條中毒。過了幾天,幼兒園負責人聯系不上了。由於負責人失蹤,無法討要說法,葉先生選擇報警,向記者求助。隨後警方對此事立案調查,現在孩子已經去世。記者聯系當地公安局,公安局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正在調查中,如有消息將通過正規渠道發布。
我們知道這個幼兒園根本沒有辦學資格。目前教育部門已經關停了這個機構,在這裏讀書的孩子也轉到了外地。我們這裏有壹個疑問,就是為什麽在發現這個機構不合法之前,會發生壹些事情?據葉先生介紹,孩子已經在這裏讀書三年了。為什麽當地教育部門沒有及時發現這個問題,讓它違規這麽長時間?
現在這個機構的負責人已經被控制了。根據網上流傳的消息,有消息稱園方願意支付654.38+0.2萬元作為補償。我們不確定這裏的消息是否可靠,但不管是真是假,損失肯定是伴隨而來的。問題是我們想知道孩子是怎麽中毒的,就是他是在家裏吃了這種有毒物質,還是在幼兒園吃了粉條。
如果孩子在家誤食老鼠藥,有必要給幼兒園壹個名譽正義。但如果是園中之毒,那麽必須追究機構負責人的法律責任。關於民辦幼兒園的管理,我們也出臺了很多這方面的政策。而且由於近年來幼兒園經常發生惡性事件,幼兒園小朋友的健康安全也是相關部門密切關註的問題。我們不明白,為什麽在這樣的情況下,壹個小小的學生服務部就能違規辦幼兒園。
現在孩子去世了,可能對幼兒園是個打擊,讓它失去了開幼兒園掙錢的路子。但對於家庭來說,損失的不是幾萬塊錢,而是失去壹個活著的孩子。我們希望所有幼兒園經營者引以為戒,千萬不要等到犯了不可挽回的錯誤,才意識到自己的責任有多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