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閱資格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未與施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工資或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的不合格單位或個人。
2.借用其他施工單位的資質承攬工程的;
3.專業分包的發包單位不是工程總承包單位或者專業承包單位,但建設單位按照合同約定作為發包單位的除外;
4.勞務分包的承包單位不是工程的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或者專業分包單位;
5.施工單位派駐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負責人中有壹人以上未與施工單位訂立勞動合同,或者未建立勞動工資或者社會養老保險關系的;
6.實際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承包人與施工單位無關聯關系,或工程款支付憑證中載明的單位與施工合同中載明的承包人不壹致,無法作出合理說明並提供材料證明的;
7.合同約定由總承包單位或者專業承包單位采購或者租賃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工程設備或者租賃的施工機械設備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采購或者租賃,或者施工單位不能提供相關采購、租賃合同和發票證明,且不能作出合理說明並提供證明材料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掛靠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其投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中標項目金額0.5%以上0.10%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單位罰款金額0.5%以上0.10%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壹年至三年內取消其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