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包括沒有戒掉毒癮的病人和正在吸毒的司機。無論是酒駕還是毒駕,機動車駕駛人上路前都是絕對禁止的。壹旦被發現,後果不堪設想。毒駕是指尚未戒除毒癮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的行為。存在安全駕駛隱患。無論是“毒品影響下駕駛”還是“醉酒駕駛”,都是機動車駕駛人上路前絕對禁止的行為,但刑法並沒有明確規定“毒品影響下駕駛”的法律責任。6月26日是國際禁毒日。
服用合成藥物後,人會出現極度興奮,甚至妄想、幻覺等癥狀,導致駕駛員意識喪失,行為失控。關於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的問題,有五條嚴格規定。
(壹)禁止吸食、註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禁止有吸毒記錄的人員駕駛校車。
(二)未戒除毒癮的人員,不得申請駕駛證。
(三)正在執行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或者社區康復的人員,取得駕駛證的,應當依法註銷。
(四)解除戒毒措施後三年內申請駕駛等。,應提供藥物檢測報告。
(五)加強對有吸毒記錄駕駛員的管理。依法治理毒駕,充分表明了我省禁毒工作圍繞降低毒品社會危害的總體目標,表明了對毒品引發的社會問題零懈怠的態度。
毒駕的危害
1.個人
吸食合成毒品的人在吸食毒品後,極度興奮,甚至出現妄想、幻覺等癥狀,會導致駕駛員脫離真實場景,判斷力低下,甚至完全喪失判斷力。因吸毒後駕駛機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尤其是造成多人傷亡的惡性交通事故。
研究表明,司機對毒駕的反應比酒駕慢9%。酒駕比正常反應時間慢12%,“酒駕”比正常反應時間慢21%。吸食毒品後,人往往會產生幻覺,駕駛能力嚴重減弱,為惡性交通事故的發生埋下了隱患。醉駕罪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人民生命安全。
2.社會
陳貴永是中國科學院生物物理研究所下屬機構的總經理。他有壹個珍貴的文件夾,裏面存放著多年來收集的機動車駕駛員酒駕的相關信息,包括媒體報道、科研數據和大量觸目驚心的圖片。其中,媒體的報道只列出了報道主題,但即便如此,8頁A4紙上還是寫滿了數字五。其中,最早的報道是2003年7月長樂三輪車司機吸毒後成為“快車司機”,壹路狂奔開到邊防站時被記下。上壹次報道是8月10,遼寧丹東:吸毒男子撞了好幾輛車,母親和警察輪番勸說他自首。2010年7月26日,21輛車在北京南四環被刮,原因是壹位的哥“毒駕”。還有貨車司機借毒品“提神”。從“毒駕”案例來看,毒駕者無視道路使用者和路人的安全,對社會的危害遠遠大於酒駕。這必須引起我們的註意。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範安全文明駕駛。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準駕駛機動車。任何人不得強迫、指使、縱容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