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目的是指行為人通過實施犯罪行為主觀上希望達到的結果。
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既有密切聯系,又有區別。
1,它們之間的關系如下:
(1)也是這個道理。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都來源於行為人過於強烈或惡劣或不正常的需要,是客觀世界對行為人產生負面影響的結果,是行為人不良社會環境因素的反映。
(2)從他們在犯罪行為中的作用來看,兩者都對犯罪行為有重要影響。犯罪動機對犯罪行為具有主要的啟動作用,犯罪目的對犯罪行為具有主要的導向作用,二者密切相關。
(3)從表現形式上看,犯罪動機往往表現出壹定的犯罪目的,而犯罪目的也必然是犯罪動機的反映。即在大多數情況下,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是壹致的,甚至是可以相互轉化的。比如財產犯罪產生盜竊、貪汙、賄賂等犯罪,目的是非法獲取錢財。所以在具體分析案情的時候,可以把兩者放在壹起考慮。
(4)從相互作用的角度來看,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是兩個相互影響的心理因素。壹方面,當犯罪動機形成中存在動機鬥爭時,必然會影響犯罪目的的選擇;另壹方面,犯罪目的實現與否,必然會加強或削弱犯罪動機。
2.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有很大的區別,發生的時間和作用也不完全相同。具體表現如下:
(1)犯罪動機從其產生之時起,就是犯罪目的的原因。即犯罪動機在先,犯罪目的在後。
(2)從意識層面看,犯罪動機是比犯罪目的更內在、更深層的心理成分。犯罪人對自己犯罪目的的認識必須明確,但對犯罪動機的認識未必明確。
(3)從犯罪行為的作用看,犯罪動機為犯罪行為提供動力,回答為什麽要實施犯罪行為的問題,對犯罪行為起促進作用。犯罪目的決定犯罪方向,回答做什麽的問題,引導犯罪向預期目標運行。
(4)從相互作用的角度來看,犯罪動機和犯罪目的在很多情況下是壹致的,但在其他情況下是不壹致的。它們之間的關系不是單壹的,而是復雜的,有時同樣的犯罪目的可以來自不同的犯罪動機。例如,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目的可能是出於金錢、報復、政治信仰等動機。,但這些犯罪動機的強度必須普遍適應這個目的。
(5)在犯罪過程中,犯罪動機往往因犯罪目的的實現而得到加強。犯罪動機的強化促進了犯罪目的的進步和升級。比如從少量貪腐到大量貪腐;從普通的入室盜竊到持槍搶劫銀行。
總之,犯罪動機、犯罪目的、犯罪行為構成了犯罪活動的鏈式公式,即從犯罪動機出發,反映、促進、調節、監督犯罪行為,使之向著犯罪目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