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頒布的意義
1.《反分裂國家法》的頒布,顯示了中國人民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壹的堅定意誌和強大民意。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制止日益嚴重的“臺獨”分裂活動,得到了包括海內外炎黃子孫在內的絕大多數中國人民的衷心擁護和贊同,是深得人心、順應民意的舉措。中國各民族、各黨派、各階級、各階層人民都有反對分裂、維護國家統壹的堅強意誌、廣泛認識和共同意誌。《反分裂國家法》的出臺,恰恰體現了這種全民共同意誌,將全民意誌上升為國家意誌,使其更具強制性和約束力。
2.《反分裂國家法》的頒布,標誌著大陸反“臺獨”鬥爭進入新階段。它使我們轉向以立法的形式用法律手段反對“臺獨”,把反“臺獨”、反分裂上升為國家意誌,大大提高了對臺政策的層次,拉開了依法反對“臺獨”的序幕,這無疑是新形勢下對臺工作的新突破和新發展。
3.《反分裂國家法》的頒布,對穩定、促進和發展兩岸關系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促進和鼓勵兩岸人民在經濟、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加強兩岸人民的相互了解。與以往對臺方針政策相比,此次將其納入法律範疇,無疑進壹步提升和凸顯了兩岸交流對增進兩岸關系、造福兩岸人民的巨大作用和意義,對促進兩岸交流影響深遠,具有重要意義。
4.《反分裂國家法》的頒布有利於維護臺海和世界和平。有效遏制“臺獨”活動,不僅有利於兩岸人民的利益,也有利於亞太地區各國的利益。通過減少臺獨冒險活動的威脅和挑戰,有利於維護臺海穩定,也有利於亞太安全和世界和平。
法律依據:
反分裂國家法
第壹條為了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壹,維護臺灣省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