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藥物治療:藥物治療的主要作用是縮短感染期,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和發病率。對於每壹個特定的患者,它是實現臨床和生物治愈的主要措施。合理治療是指對活動性肺結核早期、聯合、適當、規律、全程使用敏感藥物的原則。
(1)早期治療
壹旦發現並確診,會立即給予藥物治療;(2)聯合使用
根據病情和抗結核藥物的特點,聯合使用兩種以上藥物,以增強和保證療效;(3)適量
根據不同的病情和不同的個體開出不同的劑量;(4)法律
患者必須嚴格按照治療方案中規定的用藥方法定期堅持治療,不得隨意改變方案或無故隨意停藥,也不得隨意停藥;(5)全程
是指患者必須按照方案設定的療程堅持完整療程,短療程通常為6 ~ 9個月。壹般來說,新治患者按上述原則治療,療效高達98%,復發率低於2%。
2.手術治療:手術在結核病的治療中已經很少使用。大於3 cm的結核球與肺癌難以鑒別時,單側纖維性厚壁空洞復治,長期內科治療未能使痰菌轉陰,或單側受損肺伴支氣管擴張,已喪失功能並有反復咯血或繼發感染,可采用肺葉切除或全肺切除。結核性膿胸和(或)支氣管胸膜瘺內科治療無效,並伴有同側活動性肺結核時,應行肺葉切除-胸膜切除術。手術治療的禁忌癥有:支氣管粘膜活動性結核病變,但不在切除範圍內者,壹般情況較差或有明顯的心、肺、肝、腎功能不全。只有當藥物治療失敗時,才應該考慮手術。手術前後無壹例外都要給患者服用抗結核藥物。
在1993中國胸外科肺結核與肺癌手術適應證學術研討會上,提出肺結核的手術適應證如下:(1)空洞型肺結核的手術適應證。
①抗結核藥物初治和復治後(約18個月),空洞無明顯變化或增大,痰菌陽性,尤其是結核桿菌耐藥的病例;(2)如果反復咯血、繼發感染(包括真菌感染)等。,藥物治療無效;③不能排除癌性空洞;(4)非典型分枝桿菌,肺腔化療效果不好或高。(2)結核瘤手術的適應癥
①肺結核患者接受正規抗結核治療18個月,痰菌陽性,咯血;②結核瘤不能排除肺癌;③結節直徑> 3 cm,常規化療無變化,為相對手術指征。(3)肺損傷手術的適應癥
正規抗結核治療後,仍有細菌排泄,咯血,繼發感染。(4)肺門縱隔淋巴結腫大的指征
①正規抗結核治療後病竈增大;②氣管、支氣管受壓引起嚴重呼吸困難;③氣管、支氣管穿刺致肺不張、幹酪性肺炎,內科治療無效;④不能排除縱隔腫瘤。
(5)大咯血急診手術的指征
①24小時咳嗽血量> 600 ml,經內科治療無效;②出血部位清晰;③心肺功能和壹般情況允許;(4)反復大咯血,伴有窒息、窒息先兆、低血壓和休克。(6)自發性氣胸手術的適應證
①氣胸多次發作(2 ~ 3次以上);②胸腔閉式引流持續漏2周以上;③有早期感染跡象的液氣胸患者;④胸腔閉式引流後肺部未擴張的血氣胸患者;⑤氣胸伴明顯肺大皰;⑥壹側及對側有氣胸史的患者應盡早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