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廣州市增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加快推進增城區舊村綜合整治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
第十四條(集體土地上房屋裝修費用的核算標準)集體土地上房屋(包括宅基地和祖屋)的裝修費用按照下列標準核算:
(壹)住宅房屋憑合法證件,其現行建築面積的憑證(核定)部分,重建費用和臨時搬遷費用計入改造成本。
(二)無合法證件的住宅房屋,可按現行建築面積計算三層半以下的地下室面積,重建費和臨時搬遷費計入改造成本。
(三)核定的住宅重建總量面積大於按重建成本計入重建成本的面積。產權面積建築成本單價按重建房屋建築成本單價與房屋安裝安裝費用補償的差額(1500元/平方米)計算,計入裝修成本。其中扣除的房屋建築安裝費用補償款(1500元/平方米)由村民自籌,不計入改造費用。
(4)村民房屋現有建築面積大於按改造成本計入改造成本的面積的,房屋安裝安裝費用可按1500元/m2補償,計入改造成本,不含臨時搬遷費。
(5)臨時搬遷費單價為30元/m2,按48個月計算。項目規模較大且實施整體改造的(改造範圍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整體簽約率超過80%後出讓融資用地),可按60個月計算。
第十五條(集體經濟財產總改造及改造費用核算標準)集體經濟財產總改造分建築面積和土地面積兩種方式核算(僅限有合法土地使用證明),同壹宗地只能選擇壹種方式。
(壹)按建築面積核算:
1.有法律文件的,按照1:1計算當前建築合法部分的重建金額,重建費用和臨時搬遷費用包含在重建費用中。認證(核定)面積大於現行建築面積的部分可計為產權面積,建設費用自行籌集,不計入裝修成本。
2.沒有合法證件的(包括目前建築面積大於認證或核準面積),2009年2月31日前完成的部分,可按1:1或2:1計算重建金額(同壹項目只能選擇壹個標準),重建費和臨時搬遷費可按。2009年65438+2月31之後建設的部分,不計算重建量。對現有建築不進行改造的部分,按照1500元/m2補償建築安裝安裝費用,計入改造費用。
3.臨時搬遷費單價為45元/m2,按48個月計算。項目規模較大且實施整體改造的(改造範圍內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整體簽約率超過80%後出讓融資用地),可按60個月計算。
(2)按土地面積核算:
1.按每畝認證(批準)土地面積400平方米,計入集體經濟財產面積,建設費用計入更新改造成本。臨時搬遷費按本條第(1)款計算,並計入裝修費用。
2.如不需要通過政府征收其他屬於本村的土地、政府補貼、異地安置、異地容積率補償等方式平衡開發強度的,可按土地面積容積率(核定)1.8(毛)計算產權面積,建設費用自籌,不計入改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