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和碩士學歷(本科45周歲以下,不含45周歲;碩士50歲以下,不含50歲);
2.在杭就業期間,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經營者,省級及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評定的先進生產工人、優秀農民工;
3.其他符合杭州市人才引進條件的人員。
人才政策的影響因素:
1,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影響人才政策的制定,以適應當地產業結構和發展需要;
2.產業結構調整: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人才政策也會相應改變,以吸引和培養符合新產業需求的人才;
3.教育資源配置:教育資源的分布和質量直接影響人才的培養和引進,進而影響人才政策的制定;
4.科技創新需求:科技創新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人才政策將傾向於支持科技創新領域的人才發展;
5.人口結構變化:老齡化或年輕化等人口結構變化會影響人才需求和人才政策的調整;
6.國際化:國際化程度高的地區,可以制定更加開放、國際化的人才政策,吸引全球人才。
綜上所述,杭州市C類人才的認定標準包括先進生產工人、優秀外來務工人員,以及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碩士學歷,在杭就業期間獲得國務院各部委授予的運營專家榮譽,並經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的其他人員。
法律依據:
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辦法
第四條
高層次人才申報對象為在濟南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的各類企事業單位專職人員或自主創業的高層次人才,符合《杭州市高層次人才目錄》規定的A、B、C、D、E類條件。
第七條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可享受我市相應的政策待遇。同壹人才符合多項政策的,按照優先原則不再重復享受。實行動態人才管理,需要三年後重新登記備案。本人通過原身份識別系統在線登錄確認或變更個人信息後,按照身份識別程序進行。
達到更高級別認證的人才可隨時重新申請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