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打字復印社在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小區租用門面房,月租6000元,約定租金每半年支付壹次。半年後,房地產開發公司提出由打字復印社為房地產開發公司制作兩套商業廣告牌,制作費由打字復印社半年的租金沖抵。在這種情況下,合同雙方能否行使抵銷權?
律師回答問題
抵銷是指合同雙方互負債務時,各自以自己的債權作為債務的清償,使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相等的數額內相互抵銷。抵消可以節省相互支付的成本,降低交易成本。抵銷作為合同權利義務終止的壹種形式,有著嚴格的法律要求。必須是雙方互負債務,共享債權;且雙方互負的債務必須具有相同類型和質量的標的物;必須根據債務的性質來抵消。我國《合同法》第壹百條規定:“當事人之間互負債務,標的物的種類、質量不同的,也可以協議抵銷。”打字復印機構承擔按照房屋租賃合同支付租金的義務,房地產開發公司承擔按照定制合同支付款項的義務。雙方的債務都是交錢的義務,雙方的債務都到期了。雙方已達成協議,可依法主張抵銷。但打字復印社的租金支付義務是長期合同,只抵半年租金。為了保證以後沒有其他麻煩,雙方可以就租金抵消問題訂立壹個規範。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九條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且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質量相同的,壹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相互抵銷,但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另壹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加任何條件或者期限。
第壹百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標的物的種類、質量不同的,經當事人協議,也可以抵銷。
判例匯編
合同法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除法律規定的法定抵銷外,法律還允許當事人約定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