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證購買的房產,如果不是分別擁有,屬於同壹財產,也是沒有名字的同壹財產。但是有名字的壹方可以處置財產。全額加買房的女方名字是有用的,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產權歸屬和內容的依據,即婚後房產加名字後,房產歸夫妻雙方所有,夫妻婚前有投資買房的,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離婚後歸夫妻所有。只要房產證上是夫妻倆的名字,這個房子的產權就是屬於兩個人的財產。所以,如果婚前在財產上加了對方的名字,財產就變成了同壹財產,如果離婚了,他有權分割。需要在不動產登記簿上加名:攜帶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到房屋所在區域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時,應先在預檢窗口告知,妳是來辦理房產證加配偶名字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如果材料齊全會給妳壹個號,然後拿著號去相關窗口,繳納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壹十六條房地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依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衍生問題:
買房的定金是多少?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購房定金的比例不能違反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保證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定金支付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定金實際支付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