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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婚法律保護的內容有哪些?

法律對軍婚的保護主要體現在離婚上。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必須征得現役軍人的同意。

法律對軍婚的保護主要體現在離婚上。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必須征得現役軍人的同意。但絕不能機械地理解為只要軍人壹方不同意離婚,婚姻就可以永久維持。根據法律規定,在“軍人壹方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軍人也可以離婚。所謂“軍方的重大過失”通常包括: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

(4)軍人的其他重大過錯。

女方嫁給現役軍人有法律保護嗎?

嫁給現役軍人對女方有法律保護。在軍人有嚴重過錯的情況下,女方也可以提出離婚,但也必須遵守保護軍人婚姻的法律規定。懷孕期間、分娩後壹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或者特殊情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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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九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壹千零八十壹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的,應當征得現役軍人的同意,但軍人壹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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