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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課外班退費的法律規定

課外班退費的法律規定如下:

1.當事人因院校或學校原因不能完成學習計劃,學生要求退款的,應當退還剩余費用。

2.開學前,學校會因為學生的原因,如被其他學校錄取、參軍、生大病、家庭特殊困難等,扣除5%的手續費,退還其余費用。

3.簽訂協議或合同時,壹定要看清楚內容再簽字,並保留證據。合同或協議中有退款約定的,壹般以約定內容為準(無效格式條款除外)。

課外班退款申請條件:

1.協議中壹定要有退款條款:報課外班時,雙方要簽訂協議,在協議中約定退款的相關條款。如因機構或學生原因需要退費,應按照協議條款操作。

2.學生違約:如果由於學生違約(如曠工、違反校規等)導致學習計劃無法完成。),機構有權不批準退費或扣除部分費用後退還剩余費用。

3.法律票據:如果學生要求退款,學校應該出具合法票據,如收據和發票,作為退款的證明。

4.書面申請:學生在申請退款前,需要以書面形式向機構提出退款申請,並在申請中寫明退款原因和金額。

5.手續費的扣除:有些機構退款時可能會扣除壹定比例的手續費,具體比例因機構和地區而異,需要咨詢機構的工作人員。

課外班退費註意事項:

1,退款政策:

在購買培訓課程時,需要了解培訓機構的退款政策,這樣在退費時才能知道自己是否符合退款條件。

2.談判:

如需退費,應先與培訓機構協商,了解退費的具體流程和註意事項。

3.保存證據:

購買培訓課程時,需要保留相關證據,如購買合同、收據等。,退款時使用。

4.申請時間:

如果需要退費,應盡快向培訓機構申請,以便及時處理。

5.確認退款:

收到退款後,需要確認退款是否正確。如果退款有誤,需要及時聯系培訓機構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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