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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的戶籍在父母那裏,也是住在壹起。傳票、判決書、調查書都在他家裏。討債人可以上門討債嗎?

傳票、判決書、調查都到了失信人(老賴)家裏,證明法院已經開始對失信人采取措施,討債人不用回家討債了。壹般是民事訴訟中的勝訴方,即民事法律關系中的權利人。由於我國的民事執行程序通常始於權利人的申請,民事執行中的權利人和申請人往往是同壹人,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會混淆。

根據生效的法律文書,在對方不履行義務時,享有權利的壹方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的書面執行申請。執行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執行的事項和理由,提出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當事人書寫申請書有困難的,也可以申請口頭執行。

老賴是指欠別人錢,不還的人。法律意義上的“老賴”壹般是指民商事領域的壹類債務人,具有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但因某種原因拒絕償還全部或部分債務。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5.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6.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和解協議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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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應該很可怕。畢竟現在的人都很可恨。有人說,如果法蒂瑪沒有再上熱搜,我早就忘記了李詠已經不在的事實。時間過得真快!再過幾天,給了我們無數歡樂的主持人李詠就要去世壹年了。對於我們來說,李詠可能只是偶爾回來的童年記憶。但對於失去親人的他來說,可能是心裏最深的痛。然而,也許時間是壹劑良藥,總能治愈人的傷口,讓失去勇氣的人重新擁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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