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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占據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分為***7編和1260編,各編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和附則。整篇文章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了明確細致的規定。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損害和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的人民權利宣言”。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0月28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和民法通則同時廢止。
65438-0954,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後,由於反右鬥爭的擴大,立法活動被終止。
1962年,民法典的起草再次提上日程,1964年完成草案。後來因為“文革”停了。
1979 165438+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1982形成了民法典第四稿。雖然草案還沒有正式通過成為法律,但是現行的民法通則都是以草案為依據的。
2002年6月5日至2月,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壹次會議審議了民法草案。之後,由於物權法尚未制定,對民法草案的理解存在較大分歧,民法草案最終被擱置。
2014,11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
2015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開始了制定民法總則的第壹步。以1986制定的民法總則為基礎,系統梳理和總結了相關民法的實踐經驗,提煉了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適用性和主導性的規則,形成了民法總則草案。
2016年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在記者會上表示,民法典編纂工作已經啟動,實踐中分兩步走。第壹步是制定民法總則,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法。民法總則草案已經出來了,預計6月份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6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壹次會議首次審議了民法總則草案,這標誌著民法典編纂立法進程的開始。
2017年3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3月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