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如果遺產屬於家族,怎麽分?

如果遺產屬於家族,怎麽分?

法律分析:1。當家庭成員只有夫妻關系時,家庭所有的財產都會有夫妻共有的財產。夫妻壹方死亡,與* * *共有財產的二分之壹為死者的遺產。夫妻壹方死亡,與* * *共有財產的二分之壹為死者的遺產。夫妻壹方死亡開始繼承時,只能繼承這部分遺產,不能繼承夫妻全部財產作為死者遺產。但在區分繼承和夫妻共有財產時,也要區分夫妻個人財產和夫妻共有財產。我國婚姻法和繼承法規定夫妻共有全部財產,如房屋、存款、衣服、生活用品、圖書資料等。婚前接受的贈與、遺囑或繼承的財產;婚前為結婚準備的物品;結婚後,復員軍人的費用、醫療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不應當作為夫妻* * *財產處理。沒有約定的,應當作為夫妻* * *財產處理。

2.家庭成員中除了夫妻還有孩子。在區分遺產和家庭財產時,應註意:

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過創作獲得報酬或者獎勵的物品,接受贈與、遺贈和繼承取得的財產,應當歸未成年子女所有,但只能暫時由父母代理。父母死亡,遺產分割時,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應與父母遺產分開,不能作為父母遺產分割。

對於已經參加工作(勞動)並直接參與家庭財產積累的子女,應當肯定他們在家庭中擁有財產的權利。父母死亡,遺產繼承範圍確定後,子女直接參與家庭財產積累的份額,應從* * *和* *所擁有的家庭財產中分割,而不是從父母遺產中分割。

將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個人債務與整個家庭所欠的債務區分開來。以被繼承人名義所負的純為個人使用的債務,屬於被繼承人生前的個人債務,應歸入其遺產,以被繼承人遺產中的其他財產權利清償。但是,以被繼承人名義所欠的債務,雖然確實用於全家共同需要,但屬於家庭共同債務,應當以家庭財產清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五十三條夫妻分割遺產時,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先將* * *和全部財產的壹半歸配偶所有,其余歸被繼承人繼承。

如果遺產在家庭所有的財產中,遺產分割時,應先分割他人的財產。

第壹百五十六條遺產的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生活的需要,不得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適宜分割的遺產,可以采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占有的方式處理。

  • 上一篇:包括衣食住行、風俗習慣、教育、兵器、治國、做人、藝術、科學、法律、民主、文學等十個成語,每壹個都是急不得的。
  • 下一篇:公司培訓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