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法為民理念,必須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
第壹,提高執法質量。要抓住關鍵環節,完善執法權力運行機制和管理監督制約體系,努力讓人民群眾在辦理每壹個案件、每壹件事情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讓違法者尊重和敬畏法律,但絕不是暴力執法或過度執法。
第二,減輕人民負擔。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建立政府權力清單、負面清單和責任清單,規範行政權力,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第三,保護行政執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行政執法過程中,行政執法人員應當根據案情充分說明理由,並告知行政相對人與行政執法有關的法律依據和救濟途徑。第四,加強執法監督。
法治的概念:
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離不開壹支高素質的法律工作隊伍。
法治隊伍內涵豐富,既包括專門的法治隊伍,即立法者、行政執法人員、司法人員等政法幹警、紀檢監察機關執法辦案人員,也包括律師、高校法學教師、學術科研機構法學專家學者等法律服務工作者。
每個團隊各司其職,相輔相成,* * *匯聚成推動全面依法治國的磅礴力量。深入學習法治,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大力提高法治隊伍的專業素質和能力。
只有政治過硬、專業過硬、責任過硬、紀律過硬、作風過硬,才能建設壹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社會主義法律工作隊伍,為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