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領了證就結婚了。證照表明彼此已成為合法夫妻,因這種關系而產生的財產和其他權利受法律保護,具有壹定的安全性。結婚是壹種社交儀式,更多的是壹種社交需要,把結婚的事實告訴身邊的人。領證後結婚的順序更符合壹般已婚人群的需求。
先結婚和先領證的區別如下:
先結婚先領證,主要是社會意義、法律意義、地位的區別。
1,社會意義的差異
領結婚證可能只有妳親近的家人朋友知道,所以雖然先領證的那對已經是合法夫妻,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妳們是夫妻。
而舉辦婚禮,其實就是告訴親朋好友“我們結婚了”,接受大家的祝福。先結婚的夫妻,在大眾眼裏已經是名副其實了。
2.不同的法律含義
婚禮是儀式,但其實只要領了證,就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想貸款買房,壹起生孩子,首先要領結婚證,成為合法夫妻。只有婚禮沒有證照的情侶是做不到這些行為的。
3.地位不同。
結婚後,戶口本的婚姻狀況壹欄會寫“已婚”。“結婚”也意味著從現在開始,妳們需要互相履行夫妻義務。先領證還是先辦婚禮,主要是社會意義、法律意義和地位的不同。從社會意義上來說,領結婚證可能只有妳自己和妳親近的家人朋友知道。雖然這件事是合法的,但是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妳們在談戀愛。婚禮糟透了。所有認識自己的親朋好友,我們結婚了,被別人祝福了。在別人眼裏,妳們是名副其實的夫妻關系。
法律意義上,以上是領結婚證,即使沒有婚禮,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情侶。身份無非是戶口本上婚姻狀況壹欄,從未婚變成了已婚。既然結婚了,就意味著要履行夫妻對彼此的義務和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四十九條男女雙方要求結婚的,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完成時,婚姻關系成立。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