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規模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批發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零售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住宿、餐飲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統稱為規模以上貿易企業。
3.有資質的建築業和房地產業企業:所有具有施工資質(三級資質以上)的獨立核算建築業企業和所有房地產開發經營法人單位。
4.規模以上服務業
(1)年營業收入10萬元以上,或者年末從業人員50人以上的服務業企業,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業;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自有房地產經營活動等房地產行業。
(2)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以上,或年末從業人員50人以上的服務性公司,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及其他服務、文化、體育、娛樂。
法律依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四企”入庫情況及時納入國家統計數據庫三的通知》。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四企”順利申報審批
根據國家統壹要求,我市新增“四大企業”的向上申報審批分為每月申報和每年10-11月年度壹次性申報兩種情況。新增月度目標為去年第四季度和當年新開(投產)機組,達到規模可隨時納入;每年壹次性新增納入對象為“四地”變更為“四地”的單位和新開業(投產)單位。月度新增要及時,提高當年月報指標增速;每年的壹次性添加要保證達到規模的都能入庫。申請月度和年度新增的單位要在全國統壹的截止日期前完成申報。
各行業主管部門收到市統計局提供的各類調查信息庫後,結合自身相關行政登記材料,及時組織對各企業是否符合《條例》上的入庫標準進行實地調查,幫助企業及時完善國家登記系統的登記程序,在國家登記截止日期前做好組織申報工作;凡不能統壹的企業,應說明具體原因,並通過市統計局向市政府報告。市統計局接到行業主管部門或企業的申請通知後,應及時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幫助完善企業統壹的手續。(具體業務請咨詢梅河口市統計局普查中心,聯系人:郭傑,電話:0435-423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