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撞車輛完全停在車位上:如果被撞車輛完全停在車位上,另壹輛車撞了壹半,責任可能歸於撞車的司機,因為他沒有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駕駛避免碰撞的要求;
2.被撞車輛部分停在車位:如果被撞車輛只停在車位的壹部分,正常行駛時另壹輛車撞了壹半,責任可能由雙方分擔。具體責任分配可根據雙方的行為、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及其他相關證據確定;
3.其他情況:在壹些特殊情況下,責任的分配可能會受到其他因素的影響,如雙方是否有相同的過錯,交通標誌或標線的缺失或模糊等。這些因素可能需要由相關的法律和保險機構來判斷和決定。
停車位規定:
1.停車位大小:停車位應該足夠大,可以容納壹輛車。壹般來說,壹個標準停車位的尺寸是2.5米寬,5米長,但在不同的停車場和區域,尺寸可能會有所不同;
2.停車位標示:停車位應在地面上標示清楚,以區分每個停車位的界限。標誌線通常用黃色或白色標示,並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規定;
3.車位布局:停車場的車位布局要合理,保證車輛之間有足夠的空間供出入和車輛安全停放;
4.停車標誌:停車標誌通常是為了標明停車號、使用規則、收費標準等信息而設置的。車主應遵守停車場的標誌和規定;
5.停車位的時間和費用:停車位的時間和費用通常會在停車場門口的告示牌上明確標註。車主需要遵守停車場的時間限制,按規定繳納停車費。
綜上所述,具體的責任歸屬可能會因地區、法規的不同而不同。建議事故發生後立即聯系當地交警,並向保險公司報案。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
(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
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