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取得保安服務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持保安服務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
無安全證書的保安人員如下:
1.保安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未經公安機關審核的;
2、未按照本條例規定備案或者取消備案的;
3.自行聘用保安員的單位在本單位以外或者物業管理區域以外開展保安服務的;
4.招募不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人員擔任保安員的;
5.保安服務公司未對客戶單位要求的保安服務的合法性進行核實,或者未向公安機關報告違法保安服務要求的;
6.保安服務公司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簽訂或者保管保安服務合同的;
7.未按照規定保存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圖像資料和報警記錄的。
安全責任如下:
1,維護校園秩序,制止師生違紀或暴力行為;
2.維護師生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範各種災害;
3.核實後,禮貌登記訪客,為客人帶路;
4.對來醫院的人員和車輛進行檢查和登記;
5、定期檢查學院消防設施和安全防範維護工作;
6.不定期進行校園巡邏;
7.負責信件、報刊的簽收,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
綜上所述,無證上崗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保安從業人員應當與招用的保安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核合格並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給保安員證。
法律依據: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
保安從業人員應當聘用符合保安員條件的人員擔任保安員,並與被聘用的保安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保安從業人員及其保安員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保安從業人員應當根據保安服務崗位的需要,定期對保安員進行法律和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